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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芜湖市2024年第一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流程和材料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4/3/5     浏览次数:    
芜湖市2024年第一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流程和材料及申报条件,整理如下, 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湾沚区、繁昌区、南陵县、无为市企业申报可随时咨询:
芜湖市2023年第一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流程和材料及申报条件,整理如下, 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湾沚区、繁昌区、南陵县、无为市企业申报可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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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芜湖市2023年第一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组织实施
1.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以下简称“培育平台”),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参与自评。
2.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会同发改、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部门根据评价标准,组织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审查通过的企业按照产业领域联合行文推荐上报。
二、芜湖市2023年第一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要求
1.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会同发改、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部门广发宣传,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一、二、三产企业申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申报辅导工作。
2. 申报企业须严格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见附件3)要求,逐项将证明材料命名,并按顺序汇总整理后,以1个不超过300M的压缩包形式上传;若佐证材料缺失,将影响得分。
3.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于3月18日前将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推荐文件和汇总表(见附件2)正式行文上报,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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