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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条!2024年荆门市创新创业申报奖励补贴、申报对象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4/4/25     浏览次数:    
2024年荆门市创新创业奖励补贴申报内容如下,荆门市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2024年荆门市创新创业奖励补贴申报内容如下,荆门市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免费咨询热线:18709834578或18186061490(v同)

 

政策条款:

1、对科技部新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

申报程序(流程):

①由本地科技部门收到上级认定文件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向本级市财政部门提出兑现申请;②财政部门收到兑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兑现给企业;③《绩效目标表》在收到奖补资金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

牵头单位:科技部门

政策来源:《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创新创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荆办文〔2023〕6号)——《荆门市创新创业一揽子支持政策措施》

政策条款:

2、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对认定为市级返乡创业示范基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申报程序(流程):

①本地科技部门收到上级认定文件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提出兑现申请;②财政部门收到兑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兑现给企业;③《绩效目标表》在收到奖补资金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

牵头单位:科技部门

政策来源:《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创新创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荆办文〔2023〕6号)——《荆门市创新创业一揽子支持政策措施》

政策条款:

3、广重大技术装备应用,被列入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装备及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产品,被审核认可的且最近一年已有销售,给予生产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支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升级和数字化转型发展,对设备(包含项目软件)投资100万元以上、以“5G+工业互联网”为主的数字化改造项目,建成后按照设备投资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对省级5G全连接工厂(园区)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省级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双创”平台、“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申报程序(流程):

①本地科技部门收到上级认定文件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提出兑现申请;②财政部门收到兑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兑现给企业;③《绩效目标表》在收到奖补资金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

牵头单位:科技部门

政策来源:《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创新创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荆办文〔2023〕6号)——《荆门市创新创业一揽子支持政策措施》

政策条款:

4、对新设立的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申报程序(流程):

①企业向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办理”窗口提交申请资料,窗口分类分办;②本地科技部门组织评审、审核;③本地财政部门审核拨付资金;④本地科技部门将办理结果告知窗口,窗口反馈企业。

牵头单位:科技部门

政策来源:《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创新创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荆办文〔2023〕6号)——《荆门市创新创业一揽子支持政策措施》

政策条款:

5、对国内外各类研发机构到荆门设立研发机构,或专业孵化器自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并提供开放共享服务的,前三年按其新增研发设备(软硬件设备)实际投入金额的30%给予资金补助,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其运行经费,3年内每年给予10万元—30万元的补助。

申报程序(流程):

①企业向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办理”窗口提交申请资料,窗口分类分办;②本地科技部门组织评审、审核;③本地财政部门审核拨付资金;④本地科技部门将办理结果告知窗口,窗口反馈企业。

牵头单位:科技部门

政策来源:《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创新创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荆办文〔2023〕6号)——《荆门市创新创业一揽子支持政策措施》

政策条款:

6、对考评超过历史最高排名的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对考评获得优秀等次的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

申报程序(流程):

①企业向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办理”窗口提交申请资料,窗口分类分办;②本地科技部门组织评审、审核;③本地财政部门审核拨付资金;④本地科技部门将办理结果告知窗口,窗口反馈企业。

牵头单位:科技部门

政策来源:《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创新创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荆办文〔2023〕6号)——《荆门市创新创业一揽子支持政策措施》

政策条款:

7、支持科技型企业在武汉、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建立离岸双创基地,对就地集聚人才、项目输入荆门等方面成效突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离岸双创基地将域外优质产业项目导入荆门主城区加速孵化的,按照落地项目前三年地方财政贡献全部给予奖励。

申报程序(流程):

①企业向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办理”窗口提交申请资料,窗口分类分办;②本地科技部门组织评审、审核;③本地财政部门审核拨付资金;④本地科技部门将办理结果告知窗口,窗口反馈企业。

牵头单位:科技部门

政策来源:《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创新创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荆办文〔2023〕6号)——《荆门市创新创业一揽子支持政策措施》

政策条款:

8、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型县(市),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各县(市、区)要健全财政科技经费稳定增长机制,支持创新主体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引导企业加大科研经费投入。

申报程序(流程):

①企业向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办理”窗口提交申请资料,窗口分类分办;②本地科技部门组织评审、审核;③本地财政部门审核拨付资金;④本地科技部门将办理结果告知窗口,窗口反馈企业。

牵头单位:科技部门

政策来源:《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创新创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荆办文〔2023〕6号)——《荆门市创新创业一揽子支持政策措施》

政策条款:

9、纳入湖北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库、由市内企业首次实现转化的项目,按省定奖补标准给予1:1配套支持。......对省级以上技术转移机构,按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的奖励标准给予1:1的配套奖励。

申报程序(流程):

①本地科技部门收到奖励文件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提出兑现申请;②财政部门收到兑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兑现给企业。

牵头单位:科技部门

政策来源:《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创新创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荆办文〔2023〕6号)——《荆门市创新创业一揽子支持政策措施》

政策条款:

10、对大学生创业项目(团队)首次入驻科技孵化器、产业加速器,并获得市级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或金奖)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二等奖(或银奖)的,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各类国家及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荣誉的,可给予同等额度的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程序(流程):

①个人(团队)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办理”窗口提交申请资料,窗口分类分办;②市科技部门组织评审、审核;③市科技部门审核拨付市本级资金,中心城区各区科技部门负责兑现到个人(团队);④本地科技部门将办理结果告知个人(团队)。

牵头单位:科技部门

政策来源:《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创新创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荆办文〔2023〕6号)——《荆门市创新创业一揽子支持政策措施》

政策条款:

11、加大市级双创引导基金支持力度,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团队创办的企业落户荆门3年内,符合支持条件的,给予300万元—1000万元的天使投资基金或500万元—2000万元创业引导基金支持,县(市)区、高新区给予配套支持。对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人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额,按规定抵扣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申报程序(流程):

①企业向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办理”窗口提交申请资料,窗口分类分办;②本地科技部门组织评审、审核;③本地财政部门审核拨付资金;④本地科技部门将办理结果告知窗口,窗口反馈企业。

牵头单位:科技部门

政策来源:《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创新创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荆办文〔2023〕6号)——《荆门市创新创业一揽子支持政策措施》

政策条款:

12、对新创办的科技型企业,贷款额度500万元以内的,2年内按国家基准利率给予50%的贴息;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银行成功贷款的,2年内按照同期国家贷款基准利率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对因质押贷款产生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费用给予全额补助。对取得纯信用贷款、保险类贷款、非上市和“新三板”挂牌股权质押贷款等信用贷款的,2年内按照国家基准利率给予50%的贴息。

申报程序(流程):

①企业向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办理”窗口提交申请资料,窗口分类分办;②本地科技部门组织评审、审核;③本地财政部门审核拨付资金;④本地科技部门将办理结果告知窗口,窗口反馈企业。

牵头单位:科技部门

政策来源:《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创新创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荆办文〔2023〕6号)——《荆门市创新创业一揽子支持政策措施》

政策条款:

13、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企业被行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兼并或收购的,并在荆门投资兴业的,视同在“新三板”挂牌或主板上市,分别给予200万元、8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投资科技创新产业的股权投资机构,按经济贡献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到账金额1%的奖励。

申报程序(流程):

①企业向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办理”窗口提交申请资料,窗口分类分办;②本地科技部门组织评审、审核;③本地财政部门审核拨付资金;④本地科技部门将办理结果告知窗口,窗口反馈企业。

牵头单位:科技部门

政策来源:《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创新创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荆办文〔2023〕6号)——《荆门市创新创业一揽子支持政策措施》

政策条款:

14、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平台优先支持科创企业,科创企业担保费率不超过1%。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比例达15%(企业在职职工超过100人的,占比达8%)的,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500万元。对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未达到创业担保贷款招用人员规定比例的,根据新招用符合条件人数按每人10万元的额度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300万元(含)以内的,按政策规定予以贴息;超过300万元的部分,由贷款人自行承担利息。个人创业担保贷在10万元及以下的,免除反担保要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申报程序(流程):

①企业向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办理”窗口提交申请资料,窗口分类分办;②本地科技部门组织评审、审核;③本地财政部门审核拨付资金;④本地科技部门将办理结果告知窗口,窗口反馈企业。

牵头单位:科技部门

政策来源:《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创新创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荆办文〔2023〕6号)——《荆门市创新创业一揽子支持政策措施》

政策条款:

15、加大市级双创引导基金支持力度,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团队创办的企业落户荆门3年内,符合支持条件的,给予300万元—1000万元的天使投资基金或500万元—2000万元创业引导基金支持,县(市)区、高新区给予配套支持。对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人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额,按规定抵扣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申报程序(流程):

①企业向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办理”窗口提交申请资料,窗口分类分办;②本地科技部门组织评审、审核;③本地财政部门审核拨付资金;④本地科技部门将办理结果告知窗口,窗口反馈企业。

牵头单位:科技部门

政策来源:《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创新创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荆办文〔2023〕6号)——《荆门市创新创业一揽子支持政策措施》

政策条款:

16、对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企业,获得湖北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后补助的,比照省级补助标准,给予1:1的配套补助。

申报程序(流程):

①企业向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办理”窗口提交申请资料,窗口分类分办;②本地科技部门组织评审、审核;③本地财政部门审核拨付资金;④本地科技部门将办理结果告知窗口,窗口反馈企业。

牵头单位:科技部门

政策来源:《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创新创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荆办文〔2023〕6号)——《荆门市创新创业一揽子支持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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