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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各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链申报条件名额和2024年时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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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都市各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链申报名额分配
2024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链项目支持名额:创新药产业链支持名额为14名,其中,链主企业支持名额不超过8名、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支持名额为5名左右、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支持名额为1名左右,具体名额根据推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链支持名额为6名,其中,链主企业支持名额不超过2名、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支持名额为3名左右、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支持名额为1名左右,具体名额根据推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产业领军人才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热爱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报人所在企业应为在我市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市的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链企业。
3.申报人须为我市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链企业全职工作的产业人才,与所在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全职在蓉工作1年以上(招商引智企业<项目>人才可不受全职在蓉工作时间限制)。
4.创新药产业链
(1)生物技术药领域人才。从事专业须为新型抗体、免疫治疗、基因和细胞治疗、肿瘤及感染性疾病等新型疫苗、血液制品、抗衰老药等创新药物研制,以及基因编辑、纳米技术、合成生物学、新型人源化动物模型、组织/器官芯片、表观遗传学等前沿生物医学技术领域。
(2)化学药领域人才。从事专业须为重磅药物、急需稀缺品种研制,围绕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罕见病、地方病开发新靶点、新结构、新剂型、新治疗途径的小分子药创新品种研制,药物晶型、药物递送系统研发,高质量仿制和一致性评价,绿色环保新技术、新工艺研发和产业化等领域。
(3)中药领域人才。从事专业须为有效组分明确、作用机理清楚、剂型先进、疗效确切的现代中药品种研制,基于古方、名方、验方和秘方的中药新药及中药独家、保护品种,药食同源植物提取物及其产品研制,中药保健品、特医食品、功能型化妆品等中药材衍生品研制,建立完善种植技术标准、有效成分检测体系和质量追溯体系等领域。
(4)医药研发外包领域人才。从事专业须为建设全面接轨国际标准的GLP和GCP机构,符合国际审评审批标准、满足国际市场要求的CRO、CMO和CDMO机构,建立疾病模型研究及有效性评价中心,增强标准化、高等级试验动物资源配置功能,提升新药药效评价、制剂研究及中试生产能力,承接国际临床前研究项目及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等领域。
5.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链
从事专业须为生物活性涂层、人工骨及关节、牙种植体、心脏瓣膜、血管支架、3D打印、电生理、高能设备、血液透析、基因检测、生化检测、医护机器人、高端医学影像、仿生假肢、脑机接口、生肌电控、影像诊断、移动医疗、可穿戴设备、家庭医疗监测等高端医疗器械领域。
(二)其他条件
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经营管理领军人才
管理企业核心产品、核心技术、核心项目的副总及以上人才,属于既懂专业又懂管理的专业型经营管理人才(行政、财务、人力等保障方面的人才原则上不纳入支持范围),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从事创新药或高端医疗器械领域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市场开拓、生产管理、项目建设等管理案例经历的经营管理人才。
(2)具有3年及以上国内外相关行业领域知名企业中层管理干部及以上职务,并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的个人。
(3)具有丰富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组织创新药或高端医疗器械企业开展管理创新,建立现代管理体系,在发展战略、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等相关方面成绩显著,对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发挥重要作用的管理者。
(4)为我市引进创新药或高端医疗器械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或强链补链项目发挥核心关键作用的项目负责人。
2.产业技术领军人才(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掌握核心技术、拥有技术创新及引领实力,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方面业绩显著,具有产品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潜力,至少有1项成果在成都落地转化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2)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或参与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重大预研课题,在创新药或高端医疗器械领域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性成果,提升了我市创新药或高端医疗器械细分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3)拥有创新药或高端医疗器械领域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三)3项及以上,且至少有1项专利在成都落地转化或应用于实际生产,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学术造诣深厚,对本专业领域有精深研究,自主创新产品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在核心技术刊物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5)获得相关专业领域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发明三等奖、自然科学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3.先进基础工艺领军人才
具有创新药和高端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工艺专长、掌握高超技能,长期身处生产研发一线岗位,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或在国际技能竞赛中取得奖牌的高技能人才。
(2)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及以上,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为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和革新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3)拥有实用新型专利5项(排名前三)及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其专利在实际生产中得到应用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链主企业评定标准
(一)企业基本条件(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在成都市满1年及以上,税务解缴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成都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2.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环保、统计等相关法律法规,信用良好(没有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年内(经营不满3年的,自注册以来)未发生生产安全、环保、工商税收等相关违法行为,无行政处罚等不良信用记录。
3.在产业链内影响力较大、资源整合能力较强、行业带动能力较强,技术水平、主导产品在细分领域处于领先水平。
(二)企业发展规模(申报企业至少符合以下3点条件)
1.企业属于“6类500强”总部、区域型(功能型)总部或上市企业,具有较高行业知名度。
2.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
3.企业2023年度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
4.企业员工300人以上。
5.企业资产总额在5亿元以上。
6.企业2019年(含)以来,有3年的年度纳税额达3000万元以上。
7.企业自有授权发明专利数量30项(含)以上。
8.主导参与国际标准或国家级标准制定3项(含)以上。
四、成都市各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链申报遴选程序
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领军人才的推荐分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三个类别开展。
(一)推荐申报
1.第一类:链主企业
(1)企业申报。企业结合主营业务方向,根据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链链主企业标准,填写《成都市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所在区(市)县生物医药产业主管部门核实盖章后,于8月9日前将符合条件的链主企业推荐表报市经信局。每个区(市)县每条产业链推荐企业原则上不超过5家。
(2)确定链主企业。市经信局会同行业领域专家,根据链主企业评定标准,确定链主企业名单及分配名额。
(3)企业开展自评。链主企业根据分配名额、产业领军人才标准开展内部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4)提交初步人选。初步人选所在企业将初步人选在办公地或企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8月30日前报市经信局。
2.第二类: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
(1)成立评选委员会。由市经信局牵头,联合成都医药健康产业生态圈联盟、链主企业、产投基金、公共平台等组建不少于7人的成都市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链评选委员会。
(2)确定评选方案。评选委员会制定评选方案,明确评选流程、方式等内容。
(3)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申报通知要求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经所在企业审核后,于8月6日前报企业所在区(市)县生物医药产业主管部门审核。
(4)区(市)县审核。区(市)县生物医药产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于8月12日前行文(含正式文件以及《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2)、《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送评选委员会。每个区(市)县每条产业链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3名。
(5)开展评选。评选委员会结合人才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确定初步人选,于8月30日前报市经信局。
3.第三类: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1)确定推荐名额。市经信局会同市投促局根据上一年度(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链实质性落地运营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的数量、投资额度、规模能级、落地运营等情况,明确具有推荐权的区(市)县名单及名额分配。
(2)区(市)县推荐。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投促部门根据分配名额,对照产业领军人才标准,从上一年度(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实质性落地运营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强链补链项目中推荐人才,于8月23日前行文报送市经信局(含正式文件以及《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2)、《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
(3)市级部门联审。市经信局会同市投促局、评选委员会,对企业(项目)情况、推荐人选条件进行审核评选后,根据区(市)县推荐人选确定初步人选。
(二)初审。市经信局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核,经党组会议研究后,形成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以党组名义报市委组织部。
(三)复审。市委组织部征求公安、法院、检察院、税务、国安等部门意见,对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进行审查。
(四)公示。采取适当方式对通过审查的拟授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拟授人选,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按程序确定为产业领军人才,办法入选证书。
五、成都市各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链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审核把关和实地走访调查工作,真正把能够补齐短板、攻克技术、引领发展的产业领军人才遴选出来。要注重推荐具有行业一流技术、经营管理能力突出的经营管理领军人才,能够攻克技术难题、补齐技术短板的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掌握先进技术、技艺精湛的先进基础工艺人才。
(二)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注重加强与本单位人才培养项目的衔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人才遴选机制,将赋予的人才评审权用好,真正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有利于人才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如有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用人单位今后5年的人才评审权。
(三)用人单位和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选知识产权、竞业禁止、保密约定、兼职取酬等情况进行自查评估,认真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和道德把关、专业能力水平评价等工作,严格审查申报及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申报人今后5年的申报资格。
(四)“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申报人不得重复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同一企业不得重复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链主企业。在管理期内的“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等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
(五)请各地各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相应单位:①《成都市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②《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③《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以上材料请报送电子扫描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和纸质版(加盖鲜章,一式3份,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分别装订成册,装订要求为起脊装订,封面、封底为110克以上白色亚光纸,双页印刷,统一用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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