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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沙浏阳园区惠企政策申报程序时间和认定补贴资助指南
2024年长沙浏阳园区惠企政策申报程序时间和认定补贴资助指南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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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长沙浏阳园区惠企政策申报政策依据
1.《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浏经工发〔2024〕2号)
2.《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助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的若干政策》(浏经发〔2024〕2号)
3.《〈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浏经发〔2024〕3号)和《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浏经发〔2023〕2号)
4.《关于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浏经发〔2020〕6号)
5.《〈关于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浏经发〔2022〕5号)
6.《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促企上市行动实施方案》(浏经发〔2023〕1号)
二、长沙浏阳园区惠企政策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根据《2024年度园区惠企政策申报指南》(附件1)所列政策,按照对应奖项分别填写《2024年度园区惠企政策支持事项申报表》(附件2)。
2.申报单位将《2024年度园区惠企政策支持事项申报表》、《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及相关附件资料的电子版发送至对应电子邮箱,并将纸质版资料一式一份提交至对应联系人,由对应责任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报部门主要领导审批后,将审核结果汇总至产业发展局产业发展科。
三、长沙浏阳园区惠企政策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政策申报时间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17:00;责任部门审核汇总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17:00。
2.园区政策中同一项目遵循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奖原则。
3.申报类型中“免申请”的政策条款企业无需提交资料,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提供获奖名单及金额。
4.此次申报仅限于注册地在浏阳经开区范围内的企业申报。
四、长沙浏阳园区惠企政策申报补贴资助
2024年度园区惠企政策申报指南
序号 |
文件名称 |
政策条款 |
申报时间 |
申报类型 (免申请/ 需申请) |
需提交附件资料 |
责任部门 |
联系人及 咨询电话 |
材料受理办公室及电子邮箱 |
1 |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浏经工发〔2024〕2号) |
一、鼓励企业高质量发展 1.对达到招商合同约定的税收要求、年纳税额(净入库,不含两项附加和个税)在500万元以上的生产型企业(不含国企、总部、建筑公司),分别给予奖励支持: (1)对当年纳税额在1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奖励300万元。 (2)对当年纳税额在5亿元-10亿元(不含)、税收不低于前三年平均数、年亩均税收超过30万元的企业,奖励200万元。 (3)对当年纳税额在1亿元-5亿元(不含)、税收同比增幅超过10%且不低于前三年平均数、年亩均税收超过30万元的企业,奖励100万元;同等条件下,税收增幅超过20%的企业,奖励150万元。 (4)对当年纳税额在5000万元-1亿元(不含)、税收同比增幅超过10%且不低于前三年平均数、年亩均税收超过30万元的企业,奖励50万元;同等条件下,税收增幅超过20%的企业,奖励70万元。 (5)对当年纳税额在3000万元-5000万元(不含)、税收同比增幅超过10%且不低于前三年平均数、年亩均税收超过25万元的企业,奖励40万元;同等条件下,税收增幅超过20%的企业,奖励50万元。 (6)对当年纳税额在1000万元-3000万元(不含)、税收同比增幅超过15%且不低于前三年平均数、年亩均税收超过25万元的企业,奖励20万元;同等条件下,税收增幅超过30%的企业,奖励30万元。 (7)对当年纳税额在500万元-1000万元(不含)、税收同比增幅超过15%且不低于前三年平均数、年亩均超过25万元的企业,奖励6万元;同等条件下,税收增幅超过30%的企业,奖励10万元。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0日 |
免申请 |
自然资源事务中心负责提供企业土地面积。 |
财政金融局
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
陈孝帆18688919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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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对产值达到一定规模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奖励支持: (1)对当年实现产值在10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奖励20万元;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每增加100亿元加奖10万元。 (2)对当年实现产值在50亿元-100亿元(不含)的企业,奖励10万元。 (3)对当年实现产值在20亿元-50亿元(不含)且增幅超过10%的企业,奖励8万元。 (4)对当年实现产值在10亿元-20亿元(不含)且增幅超过15%的企业,奖励6万元。 (5)对当年实现产值在5亿元-10亿元(不含)且增幅超过20%的企业,奖励4万元。 (6)对当年实现产值在2亿元-5亿元(不含)且增幅超过25%的企业,奖励2万元。 3.支持企业升规入统,有效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对新增入规的工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奖励支持: (1)对新建投产入规的工业企业,在入规第二年一次性奖励10万元;“小升规”工业企业,在入规第二年奖励4万元,第三年和第四年如不发生退规,再分别奖励3万元,共计奖励10万元。 (2)对新增入规的限上服务业企业,月度入库的奖励5万元,年度入库的奖励3万元。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0日 |
免申请 |
无 |
产业发展局 |
柳 仲13467684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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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浏经工发〔2024〕2号) |
二、鼓励企业智改数转 4.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升级。对购置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设备(线、系统)用于原有生产设备(线、系统)升级,并在园区管委会进行事前申报且完成备案登记的企业,给予奖励支持: (1)对当年设备或软件升级投入1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奖励20万元;同等条件下,设备投资在园区完成入库纳统的企业,再加奖10万元。 (2)对当年设备或软件升级投入8000万元-1亿元(不含)的企业,奖励18万元;同等条件下,设备投资在园区完成入库纳统的企业,再加奖7万元。 (3)对当年设备或软件升级投入6000万元-8000万元(不含)的企业,奖励15万元;同等条件下,设备投资在园区完成入库纳统的企业,再加奖5万元。 (4)对当年设备或软件升级投入4000万元-6000万元(不含)的企业,奖励10万元;同等条件下,设备投资在园区完成入库纳统的企业,再加奖3万元。 (5)对当年设备或软件升级投入2000万元-4000万元(不含)的企业,奖励8万元;同等条件下,设备投资在园区完成入库纳统的企业,再加奖2万元。 (6)对当年设备或软件升级投入1000万元-2000万元(不含)的企业,奖励5万元;同等条件下,设备投资在园区完成入库纳统的企业,再加奖1万元。 (7)对当年设备或软件升级投入500万元-1000万元(不含)的企业,奖励3万元;同等条件下,设备投资在园区完成入库纳统的企业,再加奖1万元。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0日 |
需申请 |
1.企业备案信息表; 2.购置设备合同; 3.2024年设备采购发票; 4.发票清单。 |
产业发展局 |
刘 佳18390845077 |
管委会116室815375291.qq.com |
4 |
5.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对经工信部门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标杆示范企业(车间、工厂、优秀场景等)和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揭榜挂帅项目)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5万元;晋级补差。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0日 |
免申请 |
无 |
产业发展局 |
刘 佳18390845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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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三、鼓励企业攀高向新 6.支持企业提升品牌、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积极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对获得相关品质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支持: (1)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5万元;晋级补差。 (2)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5万元;晋级补差。 (3)对当年获得全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晋级补差。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0日 |
免申请 |
无 |
产业发展局 |
刘 佳18390845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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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浏经工发〔2024〕2号) |
四、鼓励企业绿色发展 7.支持企业创建绿色示范体系。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绿色示范体系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晋级补差。 8.支持企业节能减排。对完成“清洁生产”改造并通过长沙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验收的企业,奖励2万元。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0日 |
免申请 |
无 |
产业发展局 |
欧阳光13618473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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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五、鼓励企业供需对接 9.对当年采购园区内企业(关联企业采购除外)的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产品(不含钢材、气体等原材料)或高新技术服务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支持: (1)对当年采购金额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奖励20万元;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每增加1000万元加奖5万元。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 (2)对当年采购金额在1000万元-2000万元(不含)的企业,奖励10万元。 (3)对当年采购金额在500万元-1000万元(不含)的企业,奖励5万元。 (4)对当年采购金额在200万元-500万元(不含)的企业,奖励2万元。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0日 |
需申请 |
1.本地采购合同; 2.2024年采购发票; 3.发票清单; 4.配套企业营业执照。 |
产业发展局 |
刘 佳18390845077 |
管委会116室815375291.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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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六、鼓励企业开放发展 10.支持企业对外参展交流。企业参加园区管委会组织的行业知名、权威类展会,对企业自行负担的费用部分,按参展费用发票实际发生金额给予一定补助,单个展会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单个企业每年累计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 11.支持企业在园区举办产业活动。在园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产业峰会、高端展会、学术论坛、创新大赛等活动,并在园区管委会进行事前报备,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活动实际投入费用的30%给予补助,单个活动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累计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0日 |
需申请 |
第10条需提供: 1.含展位数量与价格的展览合同或确认书的复印件; 2.展位费、特装布展费发票和银行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3.含展位外观的彩色照片3-5张(不同角度,清晰可见展位号或企业名称); 4.展会主办方发布的参展企业名录或会刊; 5.展位特装布展合同的复印件。(标准展位不需要提供) 第11条需提供: 1.管委会支持开展的相关凭据; 2.活动方案及相关合同文件; 3.活动费用发票及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 4.活动相关报道及图片。 |
产业发展局 |
李绣书18874707521 |
管委会115室 2633692689@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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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浏经工发〔2024〕2号) |
七、鼓励金融机构提升服务水平 12.引导金融机构积极为园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提升园区金融服务水平。对服务园区企业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金融机构,按照资金规模、为园区企业出台的特色产品数量、利率水平、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选10家“金融服务先进单位”。园区财政统筹相关资金优先予以支持。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0日 |
免申请 |
无 |
财政金融局 |
张 红15802648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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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 13.评选“杰出企业家”。对带领企业稳定、健康、高质量发展,资产资质优良,营收连续三年复合增长,当年纳税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浏阳公司主要负责人),评选为“杰出企业家”,每人奖励10万元。同一企业或者企业家3年内不重复参评。 14.评选“优秀企业家”。对当年纳税3000万元及以上、税收同比增长10%及以上,且诚实守信、依法纳税、资产资质优良的企业,在其法定代表人(或浏阳公司主要负责人)中评选若干名“优秀企业家”,每人奖励5万元。同一企业或者企业家3年内不重复参评。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0日 |
免申请 |
无 |
产业发展局 |
李绣书18874707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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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评选“金阳英才”。年度纳税500万元及以上或产值达到3亿元及以上或年度研发投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可推荐若干名骨干人才(不包含企业法人、浏阳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参评“金阳英才”,每人给予一定奖励。评选活动由园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协调中心负责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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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条政策由园区社会事务协调中心另行组织评选,本次暂不申报。 |
社会事务协调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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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评选“金阳工匠”。开展“金阳工匠”职工技能竞赛系列活动,评选若干名“金阳工匠”,培养一批具有工匠精神、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高技能人才。每名“金阳工匠”给予一定奖励,并根据竞赛结果推荐至省市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评选活动由园区工会联合会牵头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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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条政策由园区工会联合会另行组织评选,本次暂不申报。 |
工会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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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助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的若干政策》(浏经发〔2024〕2号) |
一、强化企业创新能力 1.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对再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万元。 2.支持企业加大科研投入: (1)对研发经费投入总量大的规上工业、规上服务业企业给予奖励支持:对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加计扣除总量排名前30位的规上工业、规上服务业企业,给予4万元奖励。 (2)对研发经费投入强度高的规上工业、规上服务业企业给予奖励支持:对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加计扣除总量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排名前30位、研发投入总量保持正增长且不低于300万元的规上工业、规上服务业企业,给予4万元奖励。 上述“(1)”“(2)”项政策不重复评奖,以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3.支持企业争取科学技术奖。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的企业,按奖励等次分别给予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奖励支持: (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牵头单位奖励100万元,参与单位奖励20万元。 (2)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牵头单位奖励50万元,参与单位奖励10万元。 (3)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牵头单位奖励30万元,参与单位奖励5万元。 (4)获得湖南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牵头单位奖励30万元,参与单位奖励5万元。 (5)获得湖南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牵头单位奖励20万元,参与单位奖励3万元。 (6)获得湖南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牵头单位奖励10万元,参与单位奖励2万元。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0日 |
免申请 |
无 |
产业发展局 |
熊 超182731472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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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助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的若干政策》(浏经发〔2024〕2号) |
二、建强科技创新平台 1.支持企业科研平台建设: (1)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研发平台,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 (2)对当年通过省级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按上一年实际投入研发经费的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对新批准设立的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对新批准设立的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科研项目资助;晋级补差。 2.支持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对经省级、市级部门认定的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当年对外服务收入在200万元以上的,按其服务收入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1)获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晋级补差。 (2)获批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的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晋级补差。 (3)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年度绩效评价中获评A等次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在年度绩效评价中获评A等次的企业,分别奖励6万元、3万元。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0日 |
需申请 |
1.新型研发机构:提供上一年实际投入研发经费凭证; 2.中试基地建设:提供对外服务合同和收款凭证。 3.其他平台无需申请 |
产业发展局 |
熊 超18273147298 |
管委会113室395463321@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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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科技人才引育 7.支持高科技人才进企业。选拔高校院所博士或副高以上专业职称的优秀人才到企业兼任“科技副总”,派驻期间园区给予每位“科技副总”3000元/月补助。当年促成高校院所与企业达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合同金额达到20万及以上的,按实际支付金额的5%给予个人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0日 |
需申请 |
1.提供科技副总到企业每月4天证明(考勤表、照片); 2.支付科技副总薪资的凭证; 3.促成转移转化合作的需提供合作协议及实际支付凭证。 |
产业发展局 |
熊 超18273147298 |
管委会113室395463321@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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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升知识产权工作质效 8.支持企业争取中国专利奖。对职务发明专利当年新获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职务发明专利当年新获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 9.支持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对新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10.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单笔融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按其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为园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额排名前三的金融机构,授予“创新金融先锋”荣誉称号,并优先支持在园区开展各项金融服务工作。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0日 |
免申请 |
无 |
产业发展局 |
熊 超182731472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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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助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的若干政策》(浏经发〔2024〕2号) |
五、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11.支持企业开展技术输出工作。对当年开展技术输出(含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的企业,经认定登记后(政府项目合同不包含在内),按照合同金额或合同项数给予奖励支持: (1)年度累计合同成交额500万元(含)以上的,按其年度累计合同成交额0.2‰的标准对卖方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合同项数50项(含)以上的,每50项补助50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上述“(1)”“(2)”项政策不重复评奖,以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0日 |
需申请 |
提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和登记列表。 |
产业发展局 |
聂海韬13467527070 |
管委会110室395463321@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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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支持企业承接高校成果转化。对当年承载高校知识产权转化项目(含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作价入股)并实际运用的企业,按照有效合同当年实际执行金额的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0日 |
需申请 |
1.提供转化合同(含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作价入股); 2.属转让的同时提供技术交易登记合同书、权利人变更资料;属许可的同时提供专利许可备案通知书;属作价入股的同时提供相关商事登记资料; 3.提供相应的付款凭证。 |
产业发展局 |
熊 超18273147298 |
管委会113室 154324894@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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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浏经发〔2023〕2号) |
第一条 着力招大引强 对新引进的在园区固定资产(不包括土地款,下同)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生物医药生产项目,在约定时间完成竣工并投产后,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其中,新引进的“三类500强”、中国医药工业百强、境内外上市生物医药企业,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1%额外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0日 |
需申请 |
1.厂房、生产设备、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相关合同文本; 2.发票收据等佐证资料; 3.企业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十年内不迁出园区的书面承诺。 |
经济合作局 |
苏 醒13755074497 |
管委会106室 58006682@qq.com |
20 |
第二条 鼓励研发创新 (一)对企业在研的创新药(按2020版药品注册分类,1类中药、1类化学药、1类生物制品,下同),完成I、II、III期临床试验的,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奖励;完成境外临床研究的,给予3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2000万元,超出部分顺延至下一年度。 对企业在研的改良型新药(按2020版药品注册分类,2类中药、2类化学药、2类生物制品,下同),完成I、II、III期临床试验的,分别给予200万元、400万元、800万元奖励;完成境外临床研究的,给予2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超出部分顺延至下一年度。 (二)对企业取得创新药注册证书,在园区投产并取得第一张销售税票的,给予每个品种200万元奖励,三年内首次实现年销售1亿元(含)以上的,再给予每个品种300万元奖励;对企业取得改良型新药注册证书,在园区投产并取得第一张销售税票的,给予每个品种100万元奖励,三年内首次实现年销售1亿元(含)以上的,再给予每个品种2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0日 |
需申请 |
第(一)点需提供: 1.在研的创新药或改良型新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系统截图及其他完成临床试验的相关证明材料; 2.企业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十年内不迁出园区的书面承诺。 第(二)点需提供: 1.创新药注册证书或改良型新药注册证书、产品生产许可证及第一张销售税票; 2.申报首次实现年销售1亿元(含)以上的,还需提供该产品的专项审计报告; 3.企业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十年内不迁出园区的书面承诺。 |
产业发展局 |
刘 佳18390845077 |
管委会116室815375291.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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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浏经发〔2023〕2号) |
(三)对租赁园区国有公司建设的标准化厂房且从事新药研发的企业,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给予五年免租期,免租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对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企业,再给予1000元/平方米的洁净车间及实验室装修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0日 |
需申请 |
1.租赁合同; 2.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3.企业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十年内不迁出园区的书面承诺。 |
产业发展局、金阳集团 |
欧阳光13618473813 陈 哲18627316751 |
管委会118室790634815@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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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10万元补贴;晋级补差。对通过省级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按上一年实际投入研发经费的5%给予不超过20万元补贴。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0日 |
需申请 |
企业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十年内不迁出园区的书面承诺。 |
产业发展局 |
熊 超18273147298 |
管委会113室395463321@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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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第三条 支持做大做强 (一)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1亿元的生产企业,分别奖励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晋级补差。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0日 |
需申请 |
企业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十年内不迁出园区的书面承诺。 |
财政金融局 |
陈孝帆18688919899 |
管委会225室 410778567@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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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二)对药品单个品种年销售量首次突破50亿元、40亿元、3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2500万元、2000万元、15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晋级补差。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0日 |
需申请 |
1.单个品种的专项审计报告; 2.企业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十年内不迁出园区的书面承诺。 |
产业发展局 |
刘 佳18390845077 |
管委会116室815375291.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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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三)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车间)的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晋级补差。 (四)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对再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晋级补差。对新建投产入规的工业企业,在入规第二年奖励10万元。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0日 |
需申请 |
企业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十年内不迁出园区的书面承诺。 |
产业发展局 |
刘 佳18390845077 |
管委会116室815375291.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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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一)对新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独家品种,单个品种给予2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二)对首次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世界卫生组织(WHO)机构认证的药品,单个品种给予5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三)对企业自主研发获得或从园区以外地区引进药品批文落地并投产取得第一张销售税票的,单个品种给予20万元奖励,自获得奖励之日起三年内首次实现年销售1亿元(含)以上的,再给予5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200万元。此条款政策与本政策第二条第(二)款新药注册证书奖励政策不重复享受。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0日 |
需申请 |
1.第(一)项需提供企业产品进入国家目录的证明材料; 2.第(二)项需提供企业通过FDA、WHO机构认证的证明材料; 3.第(三)项需提供药品批文、引入合同等证明材料,以及单个品种的销售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4.企业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十年内不迁出园区的书面承诺。 |
产业发展局 |
李绣书18874707521 |
管委会115室 2633692689@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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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浏经发〔2023〕2号) |
(四)支持企业在园区或长沙城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生物医药产业峰会、创新大赛、学术论坛、高端展会等活动,对符合条件的按实际投入费用的20%,给予单个活动不超过20万元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50万元。 (五)支持企业参加生物医药国际、国内重大展会,对符合条件的按实际投入费用的10%,给予单个活动不超过5万元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10万元。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0日 |
需申请 |
(一)申报开展产业峰会、高端展会等活动补贴: 1.活动介绍相关材料; 2.活动方案(含时间、地点、参与人员、邀请嘉宾、议程安排、预算等); 3.活动费用凭证(场地租赁、会务公司、媒体宣传等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 4.活动相关宣传证明材料(活动照片、媒体宣传新闻、视频等); 5.活动签到表; 6.企业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十年内不迁出园区的书面承诺。 (二)申报参加重大展会补贴: 1.含展位数量与价格的展览合同或确认书的复印件; 2.展位费、特装布展费发票和银行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3.含展位外观的彩色照片3-5张(不同角度,清晰可见展位号或企业名称); 4.展会主办方发布的参展企业名录或会刊; 5.展位特装布展合同的复印件(标准展位不需要提供); 6.企业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十年内不迁出园区的书面承诺。 |
产业发展局 |
李绣书18874707521 |
管委会115室 2633692689@qq.com |
28 |
第五条 强化人才引进 (一)支持引进行业领军人才。对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双一流高校知名教授等各类高层次人才的科研成果首次在园区产业化的生物医药项目,按照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0日 |
需申请 |
1.符合政策所列高层次人才的证明材料; 2.科研成果首次在园产业化证明材料; 3.固定资产投资凭证; 4.企业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十年内不迁出园区的书面承诺。 |
产业发展局 |
熊 超18273147298 |
管委会113室395463321@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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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浏经发〔2023〕2号) |
(二)对医药研发生产企业高层次人才(年工资薪金30万元以上),按照其工资薪金所得当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园区留成部分额度的100%比例给予个人奖励。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0日 |
需申请 |
1.企业高层次人才清单(含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年薪等),要求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原件; 2.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此项资料暂不提交,待完成汇算清缴后再提交); 3.企业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十年内不迁出园区的书面承诺。 |
产业发展局 |
李绣书18874707521 |
管委会115室 2633692689@qq.com |
30 |
第六条 推动投资融资 (三)支持并购重组,鼓励园区医药产业龙头企业通过专业化、市场化并购等方式,兼并收购同行业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升集约化发展水平。对通过并购重组方式引入项目落户园区的,按照引入项目在园区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另行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园区产业集群内企业之间的合作项目,按照兼并收购过程中产生税费园区留成部分额度的100%比例给予奖励。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0日 |
需申请 |
1.并购重组合同或工商信息等证明资料; 2.固定资产投资凭证; 3.兼并收购过程中产生相关税费等证明资料; 4.企业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十年内不迁出园区的书面承诺。 |
经济合作局 |
苏 醒13755074497 |
管委会106室 58006682@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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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第七条 完善产业配套 (一)对在园区注册运营并通过认证的医药合同研发机构(CRO)、医药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检验检测中心等产业应用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级CMA资质、CNAS资质等认证,并服务于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平台(或企业、机构),给予30万元奖励。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0日 |
需申请 |
1.提供CRO、CDMO证书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凭证; 2.提供国家级CMA、CNAS证书和服务园区生物医药企业合同; 3.企业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十年内不迁出园区的书面承诺。 |
产业发展局 |
熊 超18273147298 |
管委会113室395463321@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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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二)对在园区打造医药结算中心、供应链平台等新入驻医药流通及相关行业企业和机构,自建成运营之日起一年内主营业务收入达1亿元(含)以上的,按照其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0日 |
需申请 |
1.收入凭证; 2.固定资产投资凭证; 3.企业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十年内不迁出园区的书面承诺。 |
经济合作局 |
苏 醒13755074497 |
管委会106室 58006682@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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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关于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浏经发〔2020〕6号) 《〈关于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浏经发〔2022〕5号) |
第二条 支持企业引进 (六)对新引进的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央直属企业以及主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在浏阳经开区(高新区)实现产业化且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不包括土地款)的医疗器械项目,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5%给予补助支持。单个企业累计不超过500万元。 补充意见:一、新引进的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央直属企业、主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及新引进的研发、生产二类及三类创新医疗器械(以药监局公示为准)产品的重点项目,企业或项目引进时间〔以其与园区管委会或园区国有公司(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金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招商合同的时间为准〕在2020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之间,且在2025年7月1日前完成竣工投产的,方可申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科技研发补助支持。相关申报经审核批准后分三年进行安排,申报并经审核批准后当年安排支持总额的40%;次年安排支持总额的30%;第三年安排支持总额的30%。 (七)对新引进的研发、生产创新性医疗器械(以审批部门认证为准)产品的重点项目,在浏阳经开区(高新区)实现产业化且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不包括土地款)的,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5%给予补助支持。单个企业累计不超过300万元。 第四条 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对企业在浏阳经开区(高新区)研发生产的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注册或欧盟(CE)认证并实际产生出口销售额达50万美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20万元、30万元。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0日 |
需申请 |
支持企业引进需提交: 1.投资汇总表; 2.固定资产投资发票复印件; 3.合同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6.企业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十年内不将其获得扶持奖励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对应生产许可证迁出或平移至外省的书面承诺。 支持企业开拓市场需提交: 1.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注册或欧盟(CE)认证的佐证资料; 2.出口销售额凭据; 3.企业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十年内不将其获得扶持奖励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对应生产许可证迁出或平移至外省的书面承诺。 |
产业发展局金阳集团 |
欧阳光13618473813 陈 哲18627316751 |
管委会118室790634815@qq.com |
34 |
《关于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浏经发〔2020〕6号) 《〈关于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浏经发〔2022〕5号) |
第三条 鼓励研发创新 鼓励企业研发创新,对于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市场潜力大并在浏阳经开区(高新区)落户的优质医疗器械项目,给予以下奖励: (八)企业取得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给予每个产品10万元的扶持奖励,投产并取得第一张销售税票的,给予每个产品10万元的扶持奖励;取得二类创新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给予每个产品20万元的扶持奖励,投产并取得第一张销售税票的,给予每个产品10万元的扶持奖励。 (九)企业取得三类医疗器械(含三类创新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给予每个产品30万元的扶持奖励,投产并取得第一张销售税票的,给予每个产品20万元的扶持奖励。 (十)单个企业年度扶持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补充意见:二、签订招商合同的时间在2020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之间的企业,在湖南新取得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不含二类创新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投产并取得第一张销售税票后,方可申报每个产品注册证共计不超过20万元的科技研发扶持奖励(以下简称扶持奖励)。具体兑现要求如下: 1.企业取得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外省有证平移至园区的二类注册证和人工智能医用软件产品的二类注册证除外)和生产许可证,实际投产并取得第一张销售税票后,可申报首次10万元/个产品注册证的扶持奖励。产品注册证扶持奖励首次申报时间必须在获取证书两年以内。 2.从获得首次扶持奖励的第二年起,企业可申报第二次10万元/个产品注册证的扶持奖励。企业申报第二次扶持奖励产品注册证的数量与上一个会计年度缴纳的税收相关,即每申报一张证的第二次扶持奖励须上年度在园区缴纳不低于100万元税收,如申报两张产品注册证的第二次扶持奖励则须上年度在园区缴纳不低于200万元税收,以此类推。 3.外省有证平移至园区的二类注册证和人工智能医用软件产品的二类注册证,企业可申报一次性20万元/个产品注册证的扶持奖励,且企业申报扶持奖励产品注册证的数量与上一个会计年度缴纳的税收相关,即每申报一张有证转移的产品注册证扶持奖励须上年度在园区缴纳不低于100万元税收,如申报两张有证转移的产品注册证扶持奖励则须上年度在园区缴纳税收不低于200万元,以此类推。 4.同时拥有在园区取得的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外省有证平移至园区的,按企业上一个会计年度缴纳的税收兑现扶持奖励,每产生100万元税收兑现一个注册证(含有证转移)的扶持奖励,优先兑现在园区取得的注册证的第二年奖励,再兑现有证转移的扶持奖励。 5.产品注册证扶持奖励申报时间必须在首次获取证书有效期以内。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0日 |
需申请 |
1.医疗器械政策审核意见表(附件4);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医疗器械注册证(报几个需提交几个); 5.申报的医疗器械销售发票; 6.企业2023年年度纳税证明; 7.企业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十年内不将其获得扶持奖励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对应生产许可证迁出或平移至外省的书面承诺。 |
产业发展局金阳集团 |
欧阳光13618473813 陈 哲18627316751 |
管委会118室790634815@qq.com |
35 |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促企上市行动实施方案》(浏经发〔2023〕1号) |
1.对在A股首发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上市奖励。其中,第一阶段为企业在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进行上市辅导备案后,给予100万元奖励;第二阶段为企业向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递交上市申报材料并获受理后,给予200万元奖励;第三阶段为企业上市发行后,给予200万元奖励。 2.在新三板创新层挂牌的企业,给予60万元的挂牌奖励,如企业后续首发上市的,挂牌奖励应在享受的上市奖励中扣除。 4.对注册地及主要纳税在浏阳经开区的企业,登陆境外主板并实现融资的,一次性给予500万元的上市奖励。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0日 |
免申请 |
无 |
财政金融局 |
张 红15802648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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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3.对上市后备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以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或者在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对于同一实际控制下的股权调整与转让、持股方式的变更(如直接持股变为间接持股)等重组情形,按照《湖南省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湘政办发〔2022〕2号)规定,给予园区财政受益部分的奖励,降低企业上市成本。 5.在企业申报上市辅导备案年度至上市审核结束的期间内,对企业超出《招商引资工作管理办法》(浏经办发〔2020〕43号)所规定的项目准入标准的财政贡献,给予其园区财政受益部分的奖励,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期限不超过三年。 6.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定增、配股、多元化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各类融资手段完成再融资的,经核定后按其实际投入园区资金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0日 |
需申请 |
(一)申报企业改制奖励的企业,需提交: 1.申请报告(内容主要介绍公司基本情况、核心竞争力、对园区的贡献和申请上市(挂牌)补助资金的项目、金额); 2.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所得税完税证明、税收缴纳申报表格、股改基准日的审计报告、公司的决议等复印件。 4.企业工商、税务登记自获得该奖补资金之日起十年内不迁出浏阳经开区的承诺书。 (二)申报企业超额税收奖励的企业,需提交: 1.申请报告(内容主要介绍公司基本情况、核心竞争力、对园区的贡献和申请上市(挂牌)补助资金的项目、金额); 2.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湖南证监局受理企业辅导备案的证明材料; |
财政金融局 |
张 红15802648423 |
管委会222室 729766401@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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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促企上市行动实施方案》(浏经发〔2023〕1号) |
3.对上市后备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以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或者在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对于同一实际控制下的股权调整与转让、持股方式的变更(如直接持股变为间接持股)等重组情形,按照《湖南省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湘政办发〔2022〕2号)规定,给予园区财政受益部分的奖励,降低企业上市成本。 5.在企业申报上市辅导备案年度至上市审核结束的期间内,对企业超出《招商引资工作管理办法》(浏经办发〔2020〕43号)所规定的项目准入标准的财政贡献,给予其园区财政受益部分的奖励,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期限不超过三年。 6.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定增、配股、多元化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各类融资手段完成再融资的,经核定后按其实际投入园区资金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0日 |
需申请 |
4.企业2024年纳税额(剔除已享受地方留成补贴部分)超过项目准入标准的证明材料,主要为完税证明和企业地块面积; 5.企业工商、税务登记自获得该奖补资金之日起十年内不迁出浏阳经开区的承诺书。 (三)申报上市企业再融资奖励的企业,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申请报告(内容主要介绍公司基本情况、核心竞争力、对园区的贡献和申请上市(挂牌)补助资金的项目、金额); 2.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上市企业2024年实现再融资和实际投入园区资金的证明材料; 4.企业工商、税务登记自获得该奖补资金之日起十年内不迁出浏阳经开区的承诺书。 |
财政金融局 |
张 红15802648423 |
管委会222室 729766401@qq.com |
以上就是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解的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个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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