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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四川省21市州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条件程序和材料清单归总
2025年度四川省21市州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条件程序和材料清单如下,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眉山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雅安市、巴中市、资阳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联系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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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川省21市州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条件
申报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 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 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成都市,注册时间不早于2022年1月1日;
(六)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七)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2025年,将聚焦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部署,资助优秀留学人员来蓉创办企业。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申报人不得在多个地区同时申报。
二、四川省21市州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程序
(一)各区(市)县人社部门、留学人员创业园(以下简称留创园)收到通知后,在各自范围内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二)申报人填写《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1),并以单独附件形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个人资质证明(护照或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知识产权证明、企业发展证明(营业执照、创业计划书、可行性报告、财务报表、完税证明等),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向企业注册纳税地人社部门或所在留创园提交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纸质件(A4装订、一式两份)。涉密项目请按保密要求专门申报。
(三)各区(市)县人社部门、留创园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对不符要求或委托中介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对审核合格的申报项目择优推荐,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人社局专技处。原则上每个区(市)县人社部门可推荐2—4个项目。
三、四川省21市州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请各区(市)县人社部门、留创园于2025年3月14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汇总表(附件4)及申报函报送市人社局专技处,来函须注明背景调查相关情况,证明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并提供各申报人创办企业的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申报函请注明申报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二)各区(市)县人社部门、留创园要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申报人须提供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相关情况须在申报函中明确注明。
四、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形式审查清单
申报人、创办企业以及申报材料符合《通知》要求;
申报函中明确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证明申报人已全职回国;
申请表中有申报单位盖章;
申请表及附件的电子版齐全;
申报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海外学位证明或一年以上海外博士后工作经历证明;
创办企业营业执照、股权证明材料(例如经工商部门备案的企业章程或验资报告,间接持股的请提供法人股东的股权证明材料,不认可股份代持)、商业计划书;
知识产权证明;
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完税证明,经第三方审计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
以上就是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解的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个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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