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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清楚再申报!2023年安庆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对象条件材料程序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10/20     浏览次数:    

关于2023年安庆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对象条件材料程序,安庆的朋友们是否想要了解一下呢?在这里,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那么如果你想要代理申报的话,可以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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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庆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对象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对象为:在本市区域内注册、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其中,申请专利资助或奖励的,专利公报记载的专利权人地址必须在本市范围(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的截止2020年底地址在安庆市范围内的有效发明专利为准)。

当年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和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或涉及偷税、侵权、假冒伪劣行为受到查处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近三年存在骗补套取财政资金等非诚信行为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不予支持。

二、安庆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1.规上工业企业(不含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以上,研发费用增长达到20%的企业)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一)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含)以下的,研发投入强度低于5%。

(二)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

的,研发投入强度低于4%。

(三)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研发投入强

度低于3%。

2.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作废发票、合同等其他虚假材料,一经审核发现,取消该申报单位(个人)当年所有科技创新事项奖补(追回当年已兑现全部资金)。同时列入诚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科技创新奖补政策。

3.申报资料不全、不清楚、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视同无效申报。

(二)部门初审。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对相关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部门联合会审。市科技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联合会审。

(四)市科技局党组会审查。根据部门联合会审意见,市科技局党组会审核确定公示项目名单。

(五)网站公示。审核结果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政府审批。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签字盖章上报市政府审批。

以上就是2023年安庆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对象条件材料程序的相关内容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或者想找代理申报可以联系小编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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