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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认定淮南市高新技术企业及制造业发展政策补贴申请(条件材料流程)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12/26     浏览次数:    

淮南市高新技术企业和制造业申报认定申请的时间相关条件流程等问题的解答如下,淮南市田家庵 大通区 谢家集 八公山 潘集区 凤台县 寿县的企业如果有关详细的材料还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吧!(具体奖补政策根据当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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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①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②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③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淮南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30 万元一次性奖励,重新认定的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奖励企业研发团队;对首次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评审组评审的给予 6 万元资助;对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企业,近 2 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速达到 10%、15%、20%的,分别给予 2万元、4万元、6万元奖励。

八公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対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重新认定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奖励企业研发团队。

凤台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重新认定的10万元奖財。

寿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岛盘新认定的始予10万元一次性奖 励,奖励资金用于奖励企业研发团队

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当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当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 审或重新认定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

 

淮南市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

1.对当年新增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3年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其中,第一年给予奖补5万元,第二年给予达产奖补3万元,第三年给予达产奖补2万元。鼓励各县区、园区对当年达产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奖补。

2.对企业实施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的,按照项目设备购置额的15%给予奖补,单个项目不超过150万元;符合市产业发展路径、六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之一,列入《淮南市工业转型升级项目投资导向计划》,按照项目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对企业实施“四化”技改项目3年期以上贷款,且未获得省级奖补的,按照同期银行基准利率4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贴息期不超过3年,最高100万元。同一项目与省级支持工业强基和产业链补短板、生产线改造设备奖补政策不重复享受。鼓励县区、园区对企业实施总投资大于500万元(含)低于10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一定比例奖补。

3.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当年发生的一年期或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根据已支付的利息,给予贴息补贴。贴息标准按照上年末一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予以执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年每户贴息补贴不超过100万元,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每年每户贴息补贴不超过80万元,市级专精特新企业每年每户贴息补贴不超过50万元。鼓励各县区、园区对培育的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成长性小微企业)给予贴息补贴。

4.对新认定为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且未获得省级奖补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10万元。

5.对新认定的国家绿色工厂,且未获得国家和省级奖补的,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绿色工厂,且未获得省级奖补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企业实施重点改造项目,并进入《全省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推介目录》,且未获得省级奖补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6.对新认定的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省级首批次新材料、省级首版次软件,且未获得省级奖补的,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7.鼓励工业互联网(云)服务商为我市制造业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按照服务中小企业的数量和质量择优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

8.对新认定的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且未获得省级奖补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新认定的安徽工业精品、省级新产品,且未获得省级奖补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5万元。

9.对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在中央媒体进行“精品安徽”集中宣传推介的,对入选企业的宣传推广费在省级奖补的基础上,再按照3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0.鼓励制造业企业参加安徽省工业设计大赛,对获得工业设计大赛专项赛“优秀主办单位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参加工业设计大赛综合赛获得金奖、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万元、1万元。

11.对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对新获批国家或省级“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典型应用、优秀案例及解决方案等企业,按照与省政策不重复享受原则,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12.鼓励企业运用5G等新兴技术实施内网改造,对于投入不低于50万元的内网改造项目给予设备及软件投入20%的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3.支持制造业企业参加产业、专业展会,由牵头组织部门对展位费、运输费等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支持开展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协作,对主办产业配套供需对接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3万元。

14.支持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对新组建、新认定、运行评估优秀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新组建、新认定、运行评估优秀的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安徽省产业创新中心,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同一创新平台在组建、认定、运行期仅享受一次奖励。

15.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提速度、上规模。对当年新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的企业,年产值超5000万元且年产值增速高于20%、25%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12万元。对已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的企业,年产值超1亿元且年产值增速高于20%、25%、30%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12万元、15万元。对当年新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的新投产企业,产值超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2万元、15万元。

16.支持标准化建设。获得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中心)、国家标准应用试点(验证点)在通过验收后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获得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或者通过对标达标的给予一次性奖补3万元。对主持(排名第一)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通过实施效果评估良好的团体标准的,每项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15万元、10万元、3万元、2万元;对参与(排名第二或者第三)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主持制定同类标准奖补额度的50%给予一次性奖补。每项标准仅奖补排名最前单位,获得奖补的单位可提取50%奖补资金对制定标准做出重要贡献的团队给予奖励。

17.支持企业品牌建设。对获得驰名商标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安徽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报组织奖励20万元,荣获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的单位奖励40万元,荣获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的单位奖励10万元。荣获安徽省卓越绩效奖的单位奖励5万元。

18.获评“中国质量奖”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获得“市长质量奖”的,每个奖励30万元。对每个获得淮南名牌的组织给予3万元奖励。对主动实行缺陷消费品召回、并在省级以上相关平台发布召回公告、召回产品货值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按10%的比例予以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

19.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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