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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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阜阳市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国网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国网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已签订企业无需提供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
3.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4.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通过受让、受赠、并购获得的知识产权须详述与企业研发、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联性,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见附件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5.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6.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比例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7.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8.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9.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基础信息表、主表及其相关附表)。
10.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岗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全年职工社保名单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者职工工资发放清单。上述证明材料由中介机构在省网上传,申报企业无需上传,但在纸质申报材料中须附上。
二、2024年阜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贴
阜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阜阳当地的高企政策,市里奖励40万,认定当年20万,第二年20万。开发区50万,认定当年20万,第二年20万,第三年10万
颍州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被省科技厅列入高企培育企业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被认定为国冢HUOJU计划盘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
颍泉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含重新认定),给予20万元奖励。対当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通过市级初审的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每个企业只能享受一次。对当年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的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与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培育企业资助政策 不同时享受)。
颍东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设立区级高新技术企业库,对进入区级高新技术企业库的企业一次性始予1万元奖励; 对列入安做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毎个企业享受一次。対新认定的HUOJU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区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区财政给予10万元奖励。区税务局、区地方税务局及时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颍上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纳入省、市高新技术培育企业且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HUOJU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县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补助(包括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界首市高企奖励补贴
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资助,对进入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5万元资助,毎个企业享受一次(不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重复享受);对当年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的企业给予1万元资助(与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培育企业资助政策不同时享受)。
阜南县高企奖励补贴
对新认定或重新认定的级HUOJU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县分别给予50万、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太和县高企奖励补贴
对当年获得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含通过复审重新认定的),毎个企业給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三、2024年阜阳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
2024年全省高企认定分三批组织评审,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会审材料报送时间: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分别于2024年4月10日前(第一批)、6月10日前(第二批)、8月10日前(第三批)统一将拟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草本(胶装)一份,以及与财政、税务部门联合行文的推荐函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5)报送至市民中心科技局窗口。推荐函和附件4、5的扫描件以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自行确定本区域申报截止时间,并通知辖区内企业。
(二)推荐上报省认定办: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组织开展申报材料会审,审核通过的予以推荐上报。同时,各推荐企业按会审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后及时在国网系统提交申报材料。提交国网系统具体截止时间是:第一批:5月15日;第二批:7月15日;第三批: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