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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才政策看一篇就够了!(武汉各区英才奖励)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10/24     浏览次数:    
武汉市人才政策有哪些呢?小编整理了武汉市各区英才政策,需要了解的朋友欢迎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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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汉经开区车谷英才计划政策申报
(一)车谷英才计划
1.战略科技人才
一般指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有利于推动我区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得到国际国内同行认可、获得过国际国内知名科学技术奖项的“高峰”人才及团队。
政策支持:可通过“一事一议”,给予最高1亿元资金资助。
2.产业领军人才
一般指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升级、效益提升,推动我区重点产业发展的得到国内外同行认可、获得过国内知名科学技术奖项的行业领袖人才。
政策支持:按照用人单位支付人才年薪的50%,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资助,特别优秀的可给予定制化政策支持。
3.行业高端人才
分为创业类和创新类,一般指在世界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在高校、科研机构担任副教授及以上相当级别职务的专家学者及相应层次的人才。
政策支持:创业类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资助,创新类给予最高100万元个人奖励。
4.杰出高管人才
一般指在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和民营500强企业担任高级职务,在独角兽企业、上市公司担任主要创始人,重大项目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及相应层次的人才。
政策支持:累计给予最高500万元个人奖励。
5.科技服务人才
一般指在国内外大型金融机构、知名投资机构、人力资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机构、管理咨询机构等有多年工作经验或相应资质的人才。
政策支持:按申报人上一年度在武汉经开区应纳税所得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可达50万元。
6.青年创业人才
一般指5年内在本区创办生产经营、服务等方面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及良好经营纳税记录企业,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优秀毕业生人才。
政策支持:对获评项目提供最高30万元的创业项目资助。
7.卓越工程人才
一般指创新能力强的高质量、各类型工程技术人才。在生产一线岗位,直接从事技术指导、技术管理、技术操作的高技能人才及相应层次的人才。分为优秀工程技术人才、首席技师、技能大师、技术能手四类。
政策支持:“优秀工程技术人才”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首席技师”“技能大师”“技术能手”分别给予20万、10万、5万元一次性奖励。
8.著名社会人才
(1)名师名校长
一般指通过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程序聘用的教育人才,分别为高端教育人才、高素质教育人才和结构性紧缺教学人才。
政策支持:对获评的高端教育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人才补助。
(2)名医名院长
一般是指在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管理、医疗、药学、公共卫生及科研等工作,具有丰富经验和影响力的医疗领域人才。
政策支持:获评车谷名医的,给予个人奖励最高50万元,可配套最高200万元项目资助;获评社区名医的,给予最高奖励10万元;对获评卫生紧缺人才的,给予政策补贴15万元。
(3)文化体育名家
一般是指在宣传理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体育、文物保护等领域具有较高造诣、较高知名度和较大影响力并受到业内人士广泛认可的文化体育领域人才。
政策支持: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4)乡村振兴人才
一般是指能畅通各类人才、智力、技术等下乡通道,带动产业发展,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乡村振兴人才。
政策支持:给予最高给予200万元项目资助。
(二)“春笋行动”优秀青年人才
一般是指毕业6年以内(博士可放宽至40周岁以内),在我区全职工作、缴纳社保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包括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的境外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
政策支持:
1.博士人才生活补贴
给予总额为15万的生活补贴。
2.购车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最高1万、6千、3千元购车补贴。
3.购房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最高15万、6万、3万元购房补贴。
(三)其他
车谷产业教授“双百行动”、人才收入专项奖励、荐才奖、用才奖、引才补贴、人才企业购买中介服务补贴、人才租赁房补贴、人才公寓试点项目等政策将根据相应申报指南开放申报兑现工作。
二、江岸英才政策申报
(1)战略科技人才
1、近2年从区外全职引进,与引进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正式工作合同,每年在岸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工资性年收入高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倍以上;
3、职业成就达到国内外一流水平(国际知名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或发达国家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相当层次国际科技奖项获得者国家重大科创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首席科学家等)
4、领衔研发的项目符合我区“531”现代产业定位引进单位具有较强人才承载能力。
(2)产业领军人才创新类
1、近2年从区外全职引进,不超过60周岁,入选后能够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工资性年收入高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倍以上;
2、担任专业技术或技术管理中高级职务,或是国家级科研机构学术带头人,硕士或副高以上职称
3、引进单位符合江岸“531”现代产业发展方向,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江岸区。
(3)资金资助
战略科技人才:每人100-500万元项目资助
产业领军人才:每人15万元项目资助
青年拔尖人才:每人5万元项目资助
(4)平台奖励
对入选人才提供创业指导、学习培训、沟通交流等平台支持。入选人才所创办的企业首次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在市区现有政策基础上再给予人才5万元奖励
1、江岸区杰出人才奖励
重点表彰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顶尖人才,每人奖励5万元。
2、江岸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重点表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成绩显著的高层次人才。主要面向符合“531”现代产业体系需求的优秀创新人才,同时兼顾在教育教学、医疗卫生、文化艺术、社会管理与服务等相关领域表现突出的优秀人才,每人奖励1万元。
3、江岸区有突出贡献重才爱才单位
重点表彰注册在江岸辖区内,在人才“引、培、用、留”方面表现突出的法人用人单位、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每家单位奖励2万元。
(5)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对于免费推介劳动者到江岸区用人单位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符合一定条件后可按实际就业人数发放600元/人的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
(6)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于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在符合一定条件后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7)人才培养补贴
对符合一定条件并组织当年新增就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的企业,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企业实际发生培训费用低于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进行补贴。可连续享受3年。
(8)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于来江岸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符合一定条件后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8000元。
(9)创业担保贷款
在江岸区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额度20万元、最长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
(10)高管人才奖励
对新引进的企业,经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自企业注册之日起,向对本区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成员,每家企业不超过10人),连续5年按其区级实际贡献的100%给予奖励。
(11)总部企业人才奖励
获得经营贡献奖励或者发展壮大奖励的总部企业,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给予一定人才奖励,单人奖励额度不超过个人税前年收入的5%,单个企业总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12)青年人才赴外培养补贴
对赴国外进行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青年学者和实用型科技人才开展项目资助,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2万元/人。
三、江汉英才计划政策申报
(1)对象方面
战略科技人才,产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江汉工匠
(2)江汉工匠
突出“高精尖缺”导向,紧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世界科技前沿和国际顶尖水平,着力引进战略科技人才。
围绕完善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提升金融、商贸流通等主导产业能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集聚产业领军人才。
着眼城区发展未来,用好用活武汉高校科教资源优势,着力开发优秀青年人才。
围绕持续建设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典型示范,聚焦企业一线,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着力培育高素质技能人才(江汉工匠)
(3)支持政策奖励
100万、50万、3-5万奖励资金;最高500万项目补贴;连续三年人才奖励;
人才公寓免费入住。
四、硚口英才计划政策申报
(一)硚口英才计划申报对象条件
以推动现代商贸、健康服务、科技服务三大产业发展为重点,集聚一批助推硚口创新引领、绿色崛起,具有国际国内一流水准,对我区发展有重大影响、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创业团队或高层次人才。第四批“硚口英才计划”分设产业领军人才、行业杰出人才两类,每类拟评选10名左右人才,申报人应选择其中单一类别进行申报。已入选中央、省、市级人才计划,“硚口英才计划”的人才不得重复申报。
(1)产业领军人才
??? 1.创新类人才
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017年1月1日后从武汉市外或外区全职引进,年龄不超过55周岁,承诺入选第四批“硚口英才计划”后能够继续在我区企业工作不少于2年;
担任专业技术或技术管理中高级职务,或是国家级科研机构学术带头人,一般应具有硕士或副高以上职称,具备较强创新能力,拥有产权清晰的核心技术,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
所在企业属区内三大产业发展方向,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硚口,无不良诚信记录。
(2)创业类人才
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熟悉创业领域规则,技术成果具有良好产业化潜力和市场前景,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近5年内在我区首次创办企业(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硚口)并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持股占比不低于30%或者自然人第一大股东,深度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3、所在企业属区内三大产业发展方向,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上年度对硚口经济贡献100万元以上。
(3)行业杰出人才
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承诺入选第四批“硚口英才计划”后能够继续在我区企业工作不少于2年;???
2.深耕硚口辖区企业(一般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担任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等重要岗位,具有鲜明创新精神、出众创造才能、卓越管理能力等优秀综合素质,能够带领企业取得重大系统性、创新性成果或为区域发展创(三)评选程序
1.申报人及用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或行业管理原则,向所在街道(开发区)工委或区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申报;各单位党委(工委、党组)根据推荐条件,组织推荐本单位、本系统、本辖区公认的优秀人才,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2.区委人才办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独立进行材料评审和答辩评审,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3.区委人才办依据评审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第四批“硚口英才计划”入选者。
五、汉阳英才计划政策申报
(一)汉阳英才计划申报对象条件
引进和培养“汉阳英才”,应重点围绕加快产业转型和结构调整,突出适应都市工业、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要求,具体对象包括:
(1)领军型人才
1、具有国内一流水平、引领汉阳产业发展、能带来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领军人才或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2、在有关行业、学术领域居于领先地位或掌握具有高成长性的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有相当资历和知名度的人才。
3、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1、享受省市政府特殊津贴或获得“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人员。
2、获得专项经费资助的省部级、市级科技项目的主要主持人。
3、拥有发明专利或国内先进的专有技术并成功实现产业化的人员。
4、在规模以上企业从事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和科技研发等工作,对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者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5、在省部级以上各类具有代表性的重要赛事中获得奖项的专业人才。
(3)高技能人才
在企业从事一线生产或服务,精通专业知识、掌握特殊工艺、具有高超技能,能解决复杂性、关键性的实际操作难题,增强企业产品竞争力,拥有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或者获评区级以上“技术能手”的人才。
(二)汉阳英才计划申报政策扶持措施
1、设立创业扶持资金。为入选人员在汉阳辖区领办、创办企业或研发机构,按项目择优给予创业扶持资金。对入选的领军人才,给予20-3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入选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给予5-10万元的资金支持。
2、设立专项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鼓励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或个人对入选人员创业提供融资支持,创业投资机构为入选人员投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投资期限超过2年的,按其投资总额的5‰、最高不超过5万元给予奖励。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或个人为入选人员创业投资发生损失,则按其投资损失的1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予风险补偿。
3、为入选人员在汉阳创业活动提供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扶持。创业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给予当年度利息额25%的贷款贴息,其中对领军人才的贴息总额最高可达20万元,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最高可达10万元。对入选人员贷款形成损失的,按照贷款银行或担保机构最终损失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给予风险补偿。
4、支持入选人员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对入选人员为发明人(设计人)获得中国或外国专利授权的,为创作人(注册人、著作权人)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和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均给予资助。其中:发明专利2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1000元/件,外观设计500元/件,对国际专利申请费资助标准为5000元/件。
5、对入选人员创办的企业享受地方财政税收返还政策。入选人员在我区创办企业,自入驻之日起3年内,按当年实际缴纳税收入本地区财政后扣除成本的30%-50%的比例进行返还。
对入选人员创办的企业享受人才教育培训经费税收优惠政策。除国家及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人才教育培训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6、对入选人员新办的科技型企业给予一定办公用房租金补贴。租用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最高10元每月每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年房租补贴;租用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最高5元每月每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年房租补贴。
7、鼓励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引进入选人员或者与入选人员联合从事项目研发的,按项目给予5-10万元的资金支持。
8、加大对优秀设计人才的奖励。对入选人员设计产品获国际大奖的,每笔奖励5万元;设计产品获国家级奖励的,每笔给予奖励2万元。
9、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奖励。对入选人员获得国家省市区“技术能手”等荣誉的,分别给予2000元至5000元的奖励。
10、对入选人员提供生活补贴和重大贡献奖励。对引进的领军人才发放当年生活补贴5万元,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发放当年生活补贴1万元,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发放当年生活补贴5000元;对做出重大贡献的入选人员给予5-10万元的奖励。鼓励开发区(园区)、企业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对做出贡献的引进人才给予一定奖励。
六、武昌英才计划政策申报
(一)武昌英才计划申报对象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来我区领办、创办企业或依托我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创新研究、创新成果转化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具体分为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2大类。已入选过往届区级(含本市其他城区)及以上人才计划或其他副省级以上人才计划的个人不重复申报。
(1)创新人才
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不超过60周岁,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在我区知名高校、重点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我区大型央企国企、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等单位担任核心技术骨干和高级技术管理人员;
3.有重大基础理论突破、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专业技术水平和学术影响力获得同行业领域认可并处于领先地位;
4.与所在单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并已到岗,入选后在我区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且每年不少于6个月。
(2)创业人才
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自主创业经验或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级职务,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2.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有成熟的创业项目和计划,具有市场潜能和产业化发展潜力,产品处于中试或者产业化阶段;
3.企业(为公司制法人企业)在我区完成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注册资金实际到位不低于50%,且无不良诚信记录;
4.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合伙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持股不低于30%的主要股东。
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二)武昌英才计划申报程序
区委人才办根据全区经济发展情况和产业发展需求,拟定第四批“武昌英才计划”申报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1)推荐申报。自申报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申报人及用人单位按公告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集中向区委人才办申报,由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接受申报材料。
1.申报人登陆武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关注“人才武昌”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武昌英才计划”申报书》,提交学历学位、有效身份证明、工作或创业经历、主要成果及项目、商业计划书或项目计划书、企业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核盖章后,提交至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主管部门初审。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申报资料按行业类别分送有关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根据相关要求,对申报人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
1.有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填写规范、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等;
2.对申报材料填写不规范、证明材料不齐全的,组织申报人及用人单位重新填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推荐;
3.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初审和平时掌握情况,提出推荐意见,经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汇总后,向区委人才办报送。
(3)资格审查。区委人才办对拟推荐人员名单进行审查,会同工商、税务、社保、知识产权、银行等部门,核实拟推荐人员有无不良记录、所在单位经营状况等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
(三)武昌英才计划申报评审程序
区委人才办根据参评候选人情况,制定评审工作方案,建立评审流程、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结果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1)组建评审委员会。区委人才办会同相关职能部门遴选评审委员组成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评审小组。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兼任各评审小组组长,每个评审小组由5名评审委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和评审小组开展独立评审。
(2)分组评审。根据候选人所属行业领域,分组开展答辩评审和实地考察。
1.答辩评审采取候选人现场陈述、评审委员提问答辩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候选人学术成就、专业技术水平、成果转化潜力、市场竞争力等情况;
2.评审委员按照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对候选人答辩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由评审委员会形成答辩评审结果,并确定进入实地考察环节的候选人名单;
3.各评审小组走访候选人创新创业活动实际地点,重点考察候选人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和候选人所在单位实际经营状况等情况,形成实地考察报告。
(3)确定入选人才。综合答辩评审结果和实地考察报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经社会公示后,确定入选人才名单。
1.区委人才办根据评审结果,征求纪检、公安、法检等有关部门意见后,提出入选人才建议名单;
2.入选人才建议名单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应实名向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区委人才办负责对异议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发布入选人才名单,制发入选证书。
(四)武昌英才计划申报支持措施
(1)授予入选人才“武昌英才”荣誉证书,按评审等级,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综合资助。
(2)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人才参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湖北省“百人计划”和“武汉黄鹤英才”计划。
七、洪山英才计划政策申报
(一)洪山英才计划申报对象范围
(1)洪山英才(创新创业类,带项目)
评选对象为洪山区各类企业中的优秀人才,依托具体创新或创业项目申报。已入选第一批“洪山英才计划”或本市其他城区区级以上人才计划的,已通过本区推荐入选武汉市“黄鹤英才计划”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不重复参与申报。
申报者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计算到2018年12月),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本区领办、创办企业或依托本区企业(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在洪山区)开展创新研究、创新成果转化等工作,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
2.具备较强创新创业能力,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或掌握了产品开发、技术升级、工艺革新等关键技能;
3.项目符合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现代服务或智能制造等洪山区区域总体产业规划方向,具有市场化、产业化潜力。
(2)区管专家(专业技术类,不带项目)
评选对象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社会事业类人才,一类为产业发展(创新)类人才。前者为在科学艺术、文教卫体、农林环保、城建水务、司法审计、社会治理等领域,做出突出业绩的区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区直机关工作、取得突出专业成果的,也可列入评选范围;后者为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工农业生产、现代服务业和企业管理第一线,为产业发展或产业创新做出突出业绩的区内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曾当选区管专家和获得省市级人才荣誉的专家(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等),不重复参与申报。
申报者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男性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计算到2018年12月),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市级及以上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推广奖或其他同等奖励的;
2.在专业理论研究上造诣较深,并在市级及以上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较高学术价值或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专著,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较大促进作用的;
3.在科学艺术、文教卫体、农林环保、城建水务、司法审计、社会治理及其他领域中成绩卓著,为本行业、本单位作出重大贡献,获得区委、区政府或市级及以上表彰的;
4.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工农业生产、现代服务业和企业管理第一线,从事技术管理工作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5.有其他专长,并有特殊贡献,在全区有较大影响并获得表彰的。
(二)洪山英才计划申报扶持政策
1.本次评选所有入选人才由区委、区政府颁发荣誉证书,纳入洪山区专家库管理,依照协议履行专家决策咨询、创业辅导等义务。
2.入选洪山英才的人才(项目),给予每名入选者项目资助资金30万元;入选区管专家的人才,管理期内每年发放资料费5000元(管理期为4年)。
3.入选洪山英才的人才,可享受本区高层次人才相关服务,并优先推荐参加“黄鹤英才计划”等省市人才计划的评选。
4.为洪山英才入选人才及项目提供创业平台支持,提供风险投资、贴息贷款、办公用房房租补贴、自主知识产权费用补贴等服务支持;鼓励、支持入选区管专家的人才参与全区重大人才活动并提供经费支持。
(三)评选程序
1.企业人才向所在地的街道(乡)或区属主管单位申报,区内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向主管部门申报。区属有关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盖章。企业人才不得同时申报洪山英才、区管专家。
2.区招才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独立进行项目或材料评审,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3.区招才局依据评审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区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申报材料
(1)洪山英才(创新创业类,带项目)
1.《“洪山英才”申报书》《“洪山英才”项目计划书》;
2.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3.企业近两年在洪山区税务部门的纳税证明材料,2018年金额较大的纳税单据复印件;
4.申报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5.申报者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申报者与企业劳务关系证明材料(申报者为企业股东的,提供股权证明材料;在企业全职工作的,提供有效劳务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在企业兼职的提供有效劳务合同,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
7.与申报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
(2)区管专家(专业技术类,不带项目)
1.《洪山区区管专家申报书》;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3.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4.所在单位出具的社会、经济效益(贡献)证明。
说明:《“洪山英才”申报书》《“洪山英才”项目计划书》《洪山区区管专家申报书》可在洪山区人民政府、洪山区招才局网站下载电子版填写,并单独用A4纸装订;其余证明材料自行准备,并按所列顺序用A4纸装订(编制目录、页码);报送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各1份,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保持版面内容一致。申报材料必须承诺申报信息真实有效。
八、黄陂区“木兰英才”计划政策申报
(一)黄陂区“木兰英才”计划申报对象条件
基本条件:申报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才均可申报。
“木兰英才”申报者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1年5月1日后出生),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在黄陂辖区创办企业或依托辖区企业开展创新研究、创新成果转化活动一年以上;
2.申报人及其项目对我区信息技术、汽车制造和服务、大健康和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建造、商贸物流、现代金融、绿色环保、文化旅游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其他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都市农业发展具有引领推动作用;
3.申报者全职在黄陂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
4.已入选国家、省、市级人才计划和区级重大人才计划的人才、项目,不再参与“木兰英才”计划评选。
(二)黄陂区“木兰英才”计划申报评审程序
(1)推荐申报。申报人及用人单位按本公告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核盖章后,按照属地管理或行业管理原则,向所在街乡或区直主管部门申报。
(2)材料初审。各街乡、区直主管部门进行初审,提出推荐申报意见并盖章后,集中报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3)资格审查。区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对人才项目知识产权、企业生产经营等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确定参评人才名单。
(4)组织评审。坚持公平公正、独立操作、科学选拔、从严把关原则,利用专业评估机构的专家库资源,进行科学评审。请评审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独立审阅,对申报人进行答辩评审。在此基础上,初步确立入围人才项目建议名单和考察名单。评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5)实地考察。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评审专家到企业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考察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申报项目的进展情况、科研团队建设等。经核查、复审后确定资助建议名单。
(6)组织审定。区委组织部将拟资助人才项目送审报告和资助建议名单,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7)公示结果。评审结果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8)签订协议。与入选人才项目签订《“木兰英才”计划入选项目资助协议书》。资助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和相关权责,按照相关约定执行。
(三)黄陂区“木兰英才”计划申报材料
(1)《黄陂区第五批“木兰英才”计划申报书》纸质版、电子版(含申请人电子版2寸登记照片1张,并刻录成光盘)。
(2)《创业计划书》或《项目计划书》。
(3)报送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申报人相关资格证书、业绩、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5)与申报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
说明:相关材料请自行下载《黄陂区第五批“木兰英才”计划申报书》,填写时参考填表说明;其余材料自行准备,所有材料按A4纸装订成册,一式7份。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四)黄陂区“木兰英才”计划申报扶持政策
1.项目资助。对入选人才颁发“木兰英才”入选证书,给予20-50万元资金资助。
2.企业支持。“木兰英才”入选人才在我区创办的企业,对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可分阶段给予最高300万元的支持。
3.生活服务。在我区没有自有住房的产业高端人才,可申请入住“木兰英才公寓”。没有入住木兰英才公寓,且在我区首次购房者可申请区财政购房补贴。入选人才子女可协调安排就读区内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4.发展激励。入选人才可优先推荐参加中央、国家、省、市人才计划的评选。
九、新洲区问津英才计划政策申报
《关于印发〈“问津英才计划”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新办发〔2019〕5号)
(一)新洲区人才生活补贴
(1)申报条件
1、毕业五年内的具有全日制博士、硕士或重点院校(原985、211院校)本科学历学位的大学毕业生;
2、拥有新洲区户籍并在新洲区缴纳社保;
3、申报时在新洲区就业创业满1年;
4、用人单位须在新洲区依法注册、税务登记。
(2)政策支持
1.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按每人每年2万元给予生活补贴;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按每人每年1.2万元给予生活补贴;
3.具有重点院校(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者,按每人每年6千元给予生活补贴。
注:生活补贴发放期限不超过5年。
(3)申报时间
全年受理申报,每年集中拨付。
(二)新洲区人才安居补贴
(1)申报条件
1、毕业五年内的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2、拥有新洲区户籍并在新洲区缴纳社保;
3、用人单位须在新洲区依法注册、税务登记;
4、购房前本人在新洲区无自有住房,所购房屋需本人在毕业五年内购买。
(2)政策支持
1、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分3年发放;
2、具有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的,给予6万元购房补贴,分2年等额发放;
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一次性发放到位。
(3)申报时间
全年受理申报,每年集中拨付。
十、青山英才计划政策申报
(一)青山英才计划申报对象
(1)产业领军人才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国敬业,诚实守信,作风正派,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强创新创业能力或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符合青山产业发展需要,得到用人单位认可。
1、引进的在青山辖区内企业担任核心技术骨干、高级技术管理人员,承担企业重大技术攻关或产品研发项目,业绩突出;
2、以来引进的招商落地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具有较强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开拓创新能力,所管理的业务或项目经济社会效益良好;
3、以来在青山区领办、创办科技创新企业,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或持股不低于30%的主要股东,企业主导产品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良好,经营效益好,上年度纳税额达200万元以上。
(2)优秀青年人才
政治素质过硬,有较大发展潜力、有真才实学、堪当重任,创新能力突出,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后出生),拥有武汉户籍,全职在青山工作,得到用人单位认可。
1、2021年以来,青山区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2、 在青山区企事业 单位中担任技术骨干或业务骨干, 从事创新研究、产品研发等工作,贡献较大;
3、在青山区注册成立民营企业,个人持股不低于10%,所创企业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近3年累计税收达100万元以上。
(3)钢城工匠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拥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操作维护-线岗位工作,业绩突出,带徒作用发挥好,得到用人单位认可。
1、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能够创造性地解决本行业(工种)关键技术难题,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成果,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2、掌握绝技绝活,在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重大贡献,有较好的社会影响。
(二)青山英才计划支持政策
2022年度“青山英才”分产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钢城工匠三个类别,具体支持政策及待遇如下:
1、个人奖励
对产业领军人才给予30万元资金奖励,对优秀青年人才个人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对钢城工匠个人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获评人才所在企业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对青山英才予以配套奖励。
2、租房补贴
青山英才入驻孵化器的,给予3年租金补贴:产业领军人才按不超过60元/平方米/月补贴,补贴面积最高200平方米;优秀青年人才按不超过40元/平方米/月补贴,补贴面积最高100平方米。租金补贴以企业当年纳税总额区级实得为限。
3、发展激励
优先推荐青山英才参评国家、湖北省、武汉市人才项目计划,优先推荐产业领军人才参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开设高技能人才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绿色通道。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青山英才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参评劳动模范。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研修学习。
4、生活服务
对武汉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的青山英才提供人才公寓保障,免3年租金。子女就读青山区属幼儿园、小学、初中,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协调安排入学。定期组织慰问和健康体检。
十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区)“3551光谷人才政策”申报
(一)“3551光谷人才计划”政策申报条件
(1)3551光谷人才计划
1.顶尖科学家:一般指诺贝尔奖、图灵奖等国际知名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及发达国家(地区)院士及相应层次的人才。
2.领军人才:一般指国家级专家,国际国内行业领袖,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等知名企业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负责人,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学术带头人及相应层次的人才。
3.高层次人才:分为创业人才、创新人才、高端管理人才。一般指曾在世界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在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相当级别职务的专家学者及相应层次的人才。
4.高端服务人才:分为科技服务人才和名师名校长、名医名院长。一般指在国内外大型金融机构、知名投资机构、人力资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机构、管理咨询机构等有多年工作经验或相应资质的科技服务人才;在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和相关教研机构工作,具有丰富教学、教研或管理经验的教育领域人才;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管理、医疗、药学、公共卫生及科研等工作,具有丰富经验和影响力的医疗领域人才。
5.优秀青年人才:一般指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重点支持对推动区域产业创新发展做出贡献的知名高校博士毕业生、海外留学生。
(2)光谷产业教授
主要支持校企两端人才,围绕“产学研用”链条环节的柔性智力引进合作。对于企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引进的光谷产业教授(高校→企业),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在国内“双一流”大学或央属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或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三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对于高校引进的光谷产业教授(企业→高校),一般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3551光谷人才计划”及以上人才项目入选者,或其他符合高校聘任条件并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全职工作的产业型人才,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海鸥人才
主要支持通过短期服务、项目合作、科技咨询、技术入股、合作经营等多种方式,与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的海外人才。
(二)3551光谷人才计划支持措施
(1)“3551光谷人才计划”
1.顶尖科学家:经“一事一议”,给予最高1亿元的无偿资助资金。
2.领军人才:入选后按照用人单位支付人才年薪的50%,给予无偿资助资金,连续资助三年,最高1000万元。其中,技术价值特别高、预期贡献特别大的,可参照顶尖科学家给予定制化支持政策。
3.高层次人才
创业人才:入选后给予首笔50万元无偿资助资金,在入选后五年内,按照其获得股权投资或对区域贡献递增情况,持续给予无偿资助资金,最高1000万元。
创新人才、高端管理人才:入选后给予100万元无偿资助资金。
4.高端服务人才
科技服务人才:入选后给予50万元无偿资助资金。
名师名校长、名医名院长:由相应主管部门制定奖励政策。
5.优秀青年人才:入选后最高给予10万元/年无偿资助资金,连续资助三年。
(2)光谷产业教授
1.对光谷产业教授给予30万元奖励。
2.对已经通过“中国光谷奖学金”享受光谷产业教授捐赠的高校或科研院所,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本政策。
(3)海鸥人才
认定后可在三年内申请项目合作奖励、差旅补贴和住宿补贴。其中,项目合作奖励最高50万元,差旅补贴最高2万元/年,住宿补贴最高1.5万元/年。
十二、武汉市英才计划(曾名“黄鹤英才计划”)政策申报
(一)武汉市英才计划申报条件
(1)武汉英才战略科技人才申报条件:
1、掌握核心关键技术,获得过国际知名科学技术奖项,得到国内外相关行业的认可,或是知名创投机构负责人、世界知名企业管理团队核心成员。
2、所创业或从事的项目符合武汉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定位,能够对我市的产业发展和行业进步带来重大的原创性进步,能够帮助相关产业的升级获得显着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曾经所从事的企业是武汉市龙头骨干企业或重点科研院所等,能够为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提供较好的服务平台和保障。
4、在武汉市进行创业的企业,其企业的注册资金应不低于5000万元。
5、曾获区级的重点支持项目或者是入选过区级的高层次人才计划。
(2)武汉英才创新人才申报条件:
1、举荐对象年龄不超过60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核心技术骨干或高级技术管理人员,专业能力突出,受用人单位认可,自2019年1月1日后引进,引进后要求在汉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在汉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举荐单位为2019上年度研发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具有高增至能力的成长价值,能为武汉市产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前进和经济效益。
(3)创业人才申报条件
1、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0岁,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武汉经营民营科技型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相关企业持股不低于30%的股东。
2、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达到相关规模,是有价值、有影响、有信誉的创业投资机构。
(4)武汉英才优秀青年人才申报条件:
主要面向特别优秀的留汉创业就业大学毕业生,要求政治素质过硬,有较强发展潜力、有真才实学、堪当重任,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已在武汉落户,在武汉各类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全职工作,并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或个人所得税。
(二)武汉市英才计划政策支持措施
战略科技人才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资金
公告介绍,战略科技人才主要是指在国内外享有崇高声誉和重大影响,在所从事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大成就,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卓越的创新研究能力和团队组织能力,对武汉主导产业发展、重大科创平台建设有重要引领带动作用,能够快速抢占产业竞争制高点的世界级“高峰”人才及团队。
(1)战略科技人才支持奖励政策
1.对入选人才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资金;
2.人才项目在汉落地后,通过“一事一议”方式提供“不设上限”综合资助;
3.入选人才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且在汉实施的,按照国家拨付经费的50%予以补贴,最高500万元;
4.入选人才可举荐团队核心成员纳入产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队伍,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5.为入选人才提供出入境签证便利和在华永久居留推荐、优诊优疗、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子女入学(园)等服务;入选人才在汉购买首套住房不受户籍限制。
产业领军人才要求掌握核心技术并拥有知识产权
产业领军人才主要是指掌握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为丰富的创新资源整合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市场开拓能力,能够带动技术创新、企业发展、产业转型的行业领军人才,这其中又分为创新类和创业类。
(2)产业领军人才支持奖励政策
1.对入选人才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金资助;
2.对武汉市产业有重大贡献、能够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创业人才项目,市、区人才基金可给予最高1亿元的股权投资支持,基金退出时,其收益部分由代表财政出资主体返还地方财政,由地方财政无偿奖励给企业;
3.支持入选人才自主组建技术团队,符合条件的团队成员可直接推荐入选“武汉英才”;
4.入选人才可直接评定为高级职称,优先推荐参评国家、省级重点人才计划;
5.为入选人才提供签证便利和在华永久居留推荐、优诊优疗服务,协调安排入选人才子女就读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选人才在汉购买首套住房不受户籍限制。
(3)优秀青年人才的支持奖励政策
1.对入选人才给予20万元项目资助(分两年拨付);
2.支持入选人才领衔或深度参与国家、省市级重大计划项目,牵头组建各类科研学术机构、产业协会联盟等组织,选派参加学习培训、考察等活动;
3.优先推荐入选人才入党、担任工青妇等社会职务,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4.建立优秀青年人才储备库,发现选拔一批创新潜力人才进行重点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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