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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底结束申报!荆州市中心城区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项目申报条件、程序及材料
荆州市中心城区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项目11月底结束申报,关于荆州市中心城区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项目申报条件、程序及材料,需要申报的企业可随时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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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分公司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茅店山西路创星汇科技园A栋468室
一、荆州市中心城区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项目申报条件
1.荆州市辖区(荆州区、沙市区、荆州经开区、荆州高新区、纪南文旅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
2.无不良科研等诚信记录。
3.技术交易各方(技术转让方、技术受让方、技术服务中介方)不存在关联交易。
二、荆州市中心城区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项目补助标准
1.对经认定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对成果买方按照实际支付技术交易费用的10%给予后补助,单个项目或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2.经荆州市科学技术局认定的技术中介服务机构每促成一项科技成果在本市转化,经荆州市科学技术局审核后,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后补助。
3.经荆州市科学技术局委托举办的科技成果供需对接活动,按实际支出额度进行补助,单次活动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三、荆州市中心城区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项目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程序。由市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受理、初审申报材料,再向荆州市科学技术局推荐。
(二)申请单位通过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提交以下材料:
1.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①技术合同(买卖双方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拥有和控制关系,单个技术合同付款金额必须达到10万元以上,可跨年度,但不得重复补助);
②技术交易付款凭证及有效发票;
③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相关材料;对于技术转让合同,还应提供卖方知识产权权属证明;
④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⑤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责任事故承诺书。
2.中介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三方技术合同(单个技术合同付款金额必须达到10万元以上,可跨年度,但不得重复补助);
②技术交易付款凭证及有效发票;
③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相关材料;对于技术转让合同,还应提供卖方知识产权权属证明;
④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三)科技成果供需对接活动的申请:
①科技部门发布的活动文件;
②活动实施方案及预算,活动费用支出凭证复印件及活动相关图片及资料;
③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以上材料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如原始合同(协议)有补充协议(附件)的,还需提供补充协议(附件)材料复印件。纸质版和PDF扫描版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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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荆州市中心城区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项目申报条件
1.荆州市辖区(荆州区、沙市区、荆州经开区、荆州高新区、纪南文旅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
2.无不良科研等诚信记录。
3.技术交易各方(技术转让方、技术受让方、技术服务中介方)不存在关联交易。
二、荆州市中心城区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项目补助标准
1.对经认定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对成果买方按照实际支付技术交易费用的10%给予后补助,单个项目或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2.经荆州市科学技术局认定的技术中介服务机构每促成一项科技成果在本市转化,经荆州市科学技术局审核后,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后补助。
3.经荆州市科学技术局委托举办的科技成果供需对接活动,按实际支出额度进行补助,单次活动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三、荆州市中心城区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项目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程序。由市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受理、初审申报材料,再向荆州市科学技术局推荐。
(二)申请单位通过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提交以下材料:
1.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①技术合同(买卖双方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拥有和控制关系,单个技术合同付款金额必须达到10万元以上,可跨年度,但不得重复补助);
②技术交易付款凭证及有效发票;
③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相关材料;对于技术转让合同,还应提供卖方知识产权权属证明;
④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⑤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责任事故承诺书。
2.中介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三方技术合同(单个技术合同付款金额必须达到10万元以上,可跨年度,但不得重复补助);
②技术交易付款凭证及有效发票;
③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相关材料;对于技术转让合同,还应提供卖方知识产权权属证明;
④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三)科技成果供需对接活动的申请:
①科技部门发布的活动文件;
②活动实施方案及预算,活动费用支出凭证复印件及活动相关图片及资料;
③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以上材料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如原始合同(协议)有补充协议(附件)的,还需提供补充协议(附件)材料复印件。纸质版和PDF扫描版各一份。